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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接的这个收藏品任务,做起来是最简单的,但时间已经到中午,路信得先回去找约翰,两人一起去看TY乐队的演唱会。

其实在问过居民后,他得知了TY乐队举办演唱会的时间和地点,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,不带约翰一起去,他良心有愧。

“约翰,我回来了,走,一起去看演唱会。”路信大步流星地走到前台,提醒约翰该履行承诺了。

听到路信的声音,约翰直接摆出了一个暂停服务的牌子,“走吧,想必你已经等不及了。”

两人一起来到酒店门口的停车场,约翰走到一辆车身写着金文尔大酒店的七座面包车前,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,插进锁孔里。

车子一解锁,路信就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了进去。

约翰也坐到主驾驶,打火起步。

然后,直接给路信表演了一场起步熄火。

试了好几次,终于起步成功,以3千米每小时的速度一顿一顿地嗦出了停车场。

“约翰,你开车的方式让我想起了我年轻的时候。”路信想起了当年学车的时候,同一辆车的大爷就是这种开车方式,每次都颠得他怀疑人生。

来到外面的道路,约翰提速的同时,跟路信解释道:“太久没开了,一下子有点不适应。”

像是在印证约翰的话,车子的顿感消失了。

“前面有个人在横穿马路,你不打算减一下速吗?”

“当然,我会减速的。”

路信觉得约翰可能是太久没开车,以至于记错了刹车和油门的位置,导致车速直接飙升,直接把横穿马路的人撞了出去,并在其落地后精准地碾了过去。

车子在碾的时候,因为有障碍物,确实减了一点速。

这么一想,约翰也没说谎。

不足五十米外的交通指示灯由绿变红,约翰依然在踩油门,时速已然超过了100码。

接连撞了几批人,约翰突然猛打方向盘,往海的方向疾驰而去。

“约翰,你想看海?”路信看约翰已经不打算演了,路信忍不住笑了。

他特意给约翰留了时间去核实,而约翰在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后,不打算忍辱负重,而是带着他同归于尽?

“对啊,海景不比演唱会好看么?”约翰也跟着笑了。

“我想知道是什么给了你自信,让你觉得我会跟着你一起跳海?”这是路信不解的,毕竟通过早上的试探,约翰的实力不仅不如十五楼的客人,对上待在自己客房的客人也够呛。

“我承认,你有几分实力,但你真的能离开这辆车吗?”约翰很自信,没点实力,怎么可能坑死前任老板,将酒店据为己有。

“我好像……”路信先是沟通了一下引路鬼,引路鬼表示确实无法对车内的人造成影响。

沟通完后,他试着解开安全带,完全没反应。

车在行驶过程中,一般车门都是锁死的,所以他跳过了开车门这一步,看向了主驾驶,约翰此时双手离开方向盘,脚离开踏板,收手的时候顺便把钥匙也拔掉了,但车子还是在加速行驶,突破了200码。

“只要酒店还在,这辆车就不可能被破坏。”约翰耀武扬威道,“只有作为使用者的我,才能靠着沟通酒店离开车子,你就算能瞬移,也离不开这里!”

车子除了使用者外,于其他人而言,就是一个只能进不能出的笼子。

一旦落海,就不可能再回来了,他也可以继续安心地经营酒店。

“我还没问,你就把话说完了,看来你很想炫耀啊。”路信估计,约翰做出这种反派死于话多的行为,是想看到他的脸上出现恐惧。

“你可以继续嘴硬,那么,永别了。”约翰虽然遗憾路信的反应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惊慌,但车子再过五六秒就会落海,他不能再留在车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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