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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这短暂时间的交手,耿宗方虽然始终落于下风,但也不是毫无收获,反而摸出了杨九的一些武道风格。

快,是特点,真正的风格,而是毕其功于一役的行险主义。

更类似于一个刺客,杀手,有杀人的机会,见到明显的破绽,绝不会错过。

既然这样,耿宗方就给对方这样一个机会,自露短处与破绽,让本该绵延更久的战斗,于瞬间落下帷幕。

他也是在行险,弄险,因为虚假的破绽,是无法欺骗和隐瞒杨九这般对手的。

故而,这个破绽,必然是真的不能再真,一旦被抓住,直接能打死他的那种。

毕竟早死是死,晚死是死,还不如搏一把,他始终相信,狭路相逢勇者胜。

而他耿宗方,就是那个勇者。

面对耿宗方刻意营造暴露的破绽,杨九自然看得分明,也猜出对方的想法,却没有丝毫畏惧和退缩的心里。

这就像是小孩子想要用一块肥肉来诱惑狗狗,能不能吞下这块肉,既看小孩子力量有多大,也看那只狗狗有多强,博美泰迪之类的也就罢了,换成大藏獒,别说肥肉,小孩子都能给你吞了。

杨九骨子里也是一个自傲之人,或者说,任何一个修成先天武道的强者,都免不了有这样一个性格特点。

对手敢搏一把,他难道就不敢吗?

身法如电,咻的一声错开耿宗方凌锐锋芒的无形刀气,修长有力的手指之间,捏着的银针灌注特殊的真气,如流星一般刺向耿宗方的眼睛。

不错,耿宗方暴露的破绽就是自己的这一双招子。

眼睛是人体最脆弱的地方,同时也是人体的要害之地,一旦被破,离死不远。

然而,耿宗方既然如此作为,自然是有着相应把握的,在银针刺来的刹那,眼皮耷下,盖住眼球。

噗的一声,连金铁都能刺穿刺透的银针,仅仅是刺入了针尖就再无以为继。

孟昭看到这一幕,眼睛都快瞪出来,他娘的还有如此厉害的秘法绝学?

能把眼皮练得金刚不坏,刀枪不入,也可谓是奇葩了。

这却是他有所不知。

早年细雨剑刘松的目剑之术,极为强悍,对于剑道修行也有极大的助力。

耿宗方对此十分垂涎,曾通过交换的方式,从刘松手上学到目剑之术的法门,想要化剑为刀,练出一门目刀之术,增强自己的手段。

可惜,刀剑虽然同属杀伐金性之道,却也并非全部贴合,他的目刀之术,并没有练得如刘松目剑之术一般娴熟,磨砺剑意,反而因为刀气盘踞,于两眼眼皮之上,磨炼出刀剑难伤,金刚不坏的威能。

若是全身还好,偏偏只有一对眼皮是金刚不坏,对于耿宗方而言,与鸡肋无异。

不过只有废物的人,没有废物的手段。+

没人会主动攻击他的眼睛,让他一对金刚不坏的眼皮有用武之地,那么他便主动设计,让人攻击这个陷阱,为他创造胜机。

所以,杨九绝不是第一个被算计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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