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四章 令狐冲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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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内心,恨不得你们立刻、马上就分手,才好呢!
我也曾无数次地,想要放弃。
但又总想着再坚持一下,或许就会产生奇迹。
主要的是,丽娜给我的感觉,总是像在给着我某种机会。
那会让我有种错觉,如果我半途而废了,就一定会后悔。
“有志者,事竟成。
破釜沉舟,百二秦关终属楚!
苦心人,天不负。
卧薪尝胆,三千越甲可吞吴!”
在这两句,挂在我们班级墙壁上的,“毒鸡汤”的洗脑下,“咬定青山不放松”,便成了我唯一的选择。
那个时候,任贤齐先生,刚倾情演绎了《笑傲江湖》不久。
“王语嫣”与我“失联”之后,“令狐冲”,便成了我新的“身份”。
为此,我还在自己的课桌上,满满当当地刻下了“令狐冲”三个字,聊以自省。
当然,毕业的时候,为了那个课桌,我还赔了学校八十块钱。
故意破坏公共财物,学校却只让我付出了一个如此低额的赔偿金,其实还挺良心的。
我会以“令狐冲”自诩,是因为当我闭关之后,我的“小师妹”丽娜,竟然真就跟“林平之”在一起了。
伤心欲绝、悲愤难平的我,像极了颓废寥然、生无可恋的“大师兄”。
“失去了你,赢了世界又何妨?”
毕竟,在“流星雨”的愿望里,“娶丽娜为妻”,占有了一半的比例。
其实,如果我的家庭,能够让我明白,我是一个,值得拥有全世界最好的东西的人。
或许,我便会有一个,更高的目标与追求。
但我的家庭,只告诉了我,你的命运,只能被别人主宰。
你想要的一切,只能来自于别人的施舍。
既然伤害我的,是“人”。
我便只想着,要从“人”的身上,重新找回,“失去”的“自己”!
我只有去“征服了”,一个“人”以后,才可以寻回,失去的“自信”。
更何况,我仍深陷在“电脑事件”的余威里,不可自拔。
因此,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,我基本上一页书也没看过。
每天不是在打架,就是赶在帮人打架的路上。
即便如此,升学考试前的最后一个月,我还是凭借着以往的成绩,在因为打架,而没能参加上选拔考试的前提下,被学校破格选入了“火箭班”中,进行深造。
鹤岗,虽然是一个没有大学的城市。
但鹤岗一中,却是一直都是全省前三的存在。
直到现在,一中的“清北率”,在全省范围内,依旧是处于“遥遥领先”的位置。
但诺大个的一个城市,竟然就只有这一所高中,才有升学率可言。
若是进入了其它的学校,“二本”,基本上就是极限了。
因此,每年的中考,就等于是鹤岗的高考。
一中,就是鹤岗的“清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