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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袜子漏了,鞋子小了,衣服破了……

可是,我还活着,不是吗?

衣可蔽体,屋可防雨。

食可果腹,病有药医。

作为一个碳基生物,我又能再有何求?

何况当时的我,压根就不知道,这天底下,竟然还有那么一笔巨款,曾经在名义上属于过我。

多年以后,当我开始有了一定的阅历,再回想此事时,忽然就明白了实力的重要。

只因当时的我,不过七岁而已,所以他们才会如此肆意地,践踏我的权力。

如果我是十七岁,有了抗争的实力,便不会有人胆敢将我小觑!

可人生是一场漫长经历。

只要活着,就不得不接受所有的剧情。谁也无法跳过七岁,直接长大。就像谁也无法永远留在童年里,青春永驻。

回忆里的七岁,继续着支离破碎。

爸爸活着的时候,我虽无人照看,但还可挺直腰杆做人。

现在爸爸死了,我的角色,立时就变成了一只寄人篱下的狗。

爷爷虽然爱我,可他的角色,也不过是一头只能吃草干活的老牛而已。

其实爸爸还是很讲江湖义气的,所以也交下了许多可以“过命”的兄弟。

当听说爸爸是被人“枪杀”的以后,他的这些兄弟们,立刻便扬言着,要替他们的大哥报仇。

但当他们知道开枪的,是他们的大嫂后,那些叫嚣者,皆是噤若寒蝉。

只因他们的大哥,曾经无数次地、在无数个场合、跟无数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我这一辈子,只爱缘一个女人!”

不久之后,当江湖中人再度聊起我的爸爸时,无论是聊起关于他的哪些曾经,最后都一定会用一个固定的话语结尾:“喜国啊,死得其所!”

事到如今,他那些同辈的人们,也已纷纷地寻他而去。扫黑除恶后的“江湖”,也只剩下了“江”和“湖”。只是一个个网红打卡的旅游景点而已。

我还未找得到一个切入点,可以与我的孩子们,分享我的爸爸的故事。

在那之前,假如我也忽然的死了。我的爸爸,便会随着我,永远地死去了吧。

我曾多次地讲过,我的爸爸曾经从很多人那里借过钱。

我也说过,他死了之后,那些外面的欠款,也就人死账无了。

我刚说过,他的同胞姐弟们,刚刚饕餮了他最后的“遗产”。

我现在要说的是,随后他们便又从我的世界里,消失不见了。

我说的他们,不包括我的老叔和老婶。

因为爸爸死后不久,他们便搬回到了爷爷、奶奶的那个平房之中。

还带着他们的孩子,我那个两岁的堂妹。

之前,他们本是和我们一起住的。

后来,因为我的老婶怀孕了,爷爷家的条件艰苦,不适合我的老婶调养身体。

所以,他们便一起搬到了,老婶的娘家暂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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