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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兔子不是用来吃的,我们从来没有吃过兔子。其实也有,但那是弟弟买的,她们自己是不买的,觉得不划算,还不如买只鸡划算呢。所以,兔子不是吃的,只要有兔子就是拿来做法事的。

我看到兔子的第一眼就是愤怒。

真的受不了了。

全屯人家做三年的法事也没有她一人一年做的法事多。

是不是夸张了?

不夸张,一点都不夸张。

全屯就她一人如此。

就算她去打工了,还经常打电话让奶奶在家找法师做法事呢。

真是极端恐怖。

我受不了。

远离这个家。

逃离这个魔窟。

不走不行。